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“书藏古今、港通天下”的历史文化名城、国际港口城市——浙江省宁波市。学校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,成立于2001年6月;2020年,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“浙江省管理、宁波市举办、浙江大学支持”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。办学20年来,学校弘扬浙江大学“求是创新”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,走内涵建设道路,实现跨越式发展。2013至2019年,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,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。
学校现有两院院士3名,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237名,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87人,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,研究生近300人,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,研究生教育、继续教育相辅的完整教育体系。学校现有11个学院,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平台32个,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。形成以工科为主,理、文、法、经等相互支持、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。学校现有各类联合研究机构30个,形成立足区域、面向全国,政、产、学、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。转设后年均外源科研到款经费突破亿元大关,年均增长率达18.5%。
当前,学校按照“立足宁波、依托浙大、放眼全球”发展思路,全面建设“省内一流,全国百强”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,全方位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。
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,携手事业发展,共创美好未来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中共党史,以及哲学智慧、文史经典、文明对话、当代中国等通识课教学工作。
(二)资格条件和要求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忠诚教育事业,认同浙江大学文化精神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作风优良、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,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,身心健康,全职到岗工作;
3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4.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,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,其中历届毕业生应具备高校工作经历;
5.专业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本科阶段专业为哲学社会科学方向;研究生阶段专业为一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哲学、政治学、中共党史、法学、教育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、中国语言文学;
6.应具备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。
备注:对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(非定向、非委培),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,对其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(2023年8月31日前)。
(三)聘任方式及待遇
1.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签订聘任协议;
2.学校提供不低于校内同类事业编制岗位的薪酬待遇;
3.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整体师资队伍建设体系,提供专业技术职务发展通道;
4.经考核,业绩突出人员,学校可开通择优选拔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(一)线上报名。时间:2023年6月8日9:00-6月10日16:00。发送报名表、个人简历、佐证材料至675723594@qq.com邮箱,邮件主题注明(姓名+专业+非在编专任教师),联系电话0574-88229093陈老师。
(二)资格审查和人员初选。时间:2023年6月11日-6月12日,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入围考试环节的人员;
(三)考试。考试采用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与考核
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(或在接到电话通知)后,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执行。
体检结束后,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。考核不合格者淘汰。
(五)公示录用
拟聘人员名单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拟录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。
四、其他
请考生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(www.nbt.edu.cn)通告信息栏上公布。
咨询电话:0574-88229016,联系人:黄老师(人事处)
浙大宁波理工学院
2023年5月30日